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单独招生章程我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始建于1902年。现有相思岭和首山两个校区,规划总占地面积1100亩,设有生物技术系、动物科学系、园艺园林系、经济管理系、信息技术系、公共教学部等6个系部22个专业。学院秉承百年优良办学传统,坚持“厚德强技,学以致用”的办学理念,面向海西,服务三农,形成了“农科教结合、产学研互动、实训就业相关联”的办学特色,先后获得“福建省文明学校”、“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平安校园”、“全国高职院校就业培训基地”等荣誉称号。2011年被确定为“福建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学院十分重视学生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的培养,现有与省农科院共建的“现代农业科教基地”和多家大型合作企业共建的蝴蝶兰生产实训场区、园林实训基地以及生物技术(园艺)实训基地、畜牧兽医实训基地、兽医实训基地等3个国家级、省级校内实训基地,并通过“博雅班”、“相思岭讲坛”、“创业班”以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促使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正确的就业观念、过硬的职业素养和一定的创业能力,学生就业率一直稳定在96%以上,农类专业学生更是供不应求。学院作为福建省首批闽台教育交流合作试点单位,与中州科技大学、亚洲大学等多所台湾高校开展广泛深入的合作,在学术交流、师资共育、资源共享、学生培养等等方面取得了许多实质性的成果。今年是学院开展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第一年,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院全称、学院性质、办学地点
1.学院全称: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630)
2.办学性质:公办
3.层次:大专
4.学制:三年
5.学院地址:
院部:福州市南郊相思岭
首山校区: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190号
第二条 基本原则
坚持高等职业教育科学选才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在福建省教育厅领导下,学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规范单独招生改革试点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第三条 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单独招生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1.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院领导、纪检监察、教务处组成的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制定单独招生实施方案,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2.成立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机构,由学院教务处和有关职能部门、教学系部相关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是:根据单独招生实施方案和工作细则开展各项工作,制订相关制度和工作细则,处理招生各环节的日常工作,研究解决招生过程中技术性问题的实施办法。
3.成立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职业倾向(技能)测试专家组,成员由有关专家和教学系部领导组成。负责制定单独招生的职业倾向(技能)测试考核内容及方式。
4.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接受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监察部门的多重监督。
第四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
学制
类别
招生
计划
学费
(元/年)
备注
1
畜牧兽医
三
理工
20
6000
2
园林技术
城市园林规划管理
三
理工
20
6000
3
计算机应用技术
动漫设计制作
三
理工
20
6000
4
食品加工技术
三
理工
20
6000
5
连锁经营管理
三
文史
20
6000
6
畜牧兽医
三
农林牧渔类
30
6000
7
园林技术
三
农林牧渔类
30
6000
8
计算机应用技术
动漫设计制作
三
计算机类
30
6000
9
电子商务
三
电子信息类
30
6000
合计
220
第五条 报考条件
1.招收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毕业生均需参加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且取得考生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2.招收已参加今年高职单招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若还未报名且愿意报考我院的中职毕业生,可于4月18日—20日到当地教育局(或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eafj.cn)高职单招补报名后,即可报考我院。
第六条 外语语种要求
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和专业外语安排教学。
第七条 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八条 考试科目和考试范围
由学院自主命题和组织考试,普通高中文、理科毕业生进行文化考试和职业倾向测试。中职毕业生符合报考条件的不需要参加文化考试,直接进入职业技能测试。
1.普通高中文、理科毕业生文化考试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
(2)考试形式:笔试。
2.职业倾向(技能)测试
(1)测试内容:考核学生的职业倾向(技能)和专业学习的适应性。
(2)测试形式:面试。
(3)测试方式: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若干个考评组,考评组由3—5位考评人员(设组长1名)和若干工作人员组成,按照实施细则制定的考评方案进行测试。学院监察部门实施全程监督。
3.分数构成
(1)普通高中文、理科毕业生文化考试: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职业倾向测试200分,总分400分。
(2)应、往届中职毕业生职业技能测试200分,总分200分。
4. 考试范围:
序
专业名称
科类
考试范围
1
畜牧兽医
理工
1、文化考试按照《2012年福建省高考考试说明》的要求命题,题型为填空题和选择题,时间为120分钟。
2、测试学生的职业能力倾向、心理素质、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特长等方面。
2
园林技术
理工
3
计算机应用技术
理工
4
食品加工技术
理工
5
连锁经营管理
文史
6
畜牧兽医
农林牧渔类
1. 获得设区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畜牧兽医类职业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的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入学。
2.技能操作:动物疾病实验室常规检验技术、动物疾病临床诊断技术、动物采血技术(猪、鸡)、动物注射技术(猪)等。